关于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通知

为了加强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  1.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对象为所有开展实验工作的人员(含教师、博士后、科研助理、研究生、本科生等)。

/t
  • 培训时请将《实验室安全手册》、《安全教育》和《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》相结合,同时参考“复旦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平台”(网址:http:/lsem.fudan.edu.cn)发布的资料,分批、分层次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,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如下内容:


    1.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

/t
  • 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、紧急事故应急预案

/t
  • 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点和防范措施

/t
  • 实验大楼的安全设施及使用方法、逃生路线

/t
  • 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


    1.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分批、分层次进行安全考试(“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”预计在9月中旬正式上线),考试合格者,网上打印“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”,签署“实验室安全承诺书”(格式见《实验室安全手册》倒数第2页),提交计算机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。

/t
  • 各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,严格限制未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或未签署“实验室安全承诺书”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。


    特此通知。


  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

    2016年9月8日